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迪恩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渝0101执7050号 重xx、贵xx: 申请执行人重xx与被执行人贵xx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3)渝0101民初871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没有实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租赁费(含配件丢失费)1199692.59元、律师费40000元、保全担保费1729元、违约金10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1018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1266603.59元。本院于2023年11月10日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从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2023)渝0101执保433号冻结的存款中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存款1281669.59元,扣除执行费15066元后,上述案款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为此,本院作出的(2023)渝0101民初871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被执行人义务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3)渝0101执7050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3年11月28日结案。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