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东元汉升建设有限公司

汉中市铺镇东升建筑有限公司与汉中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702执200号

申请执行人汉中市XXX东升建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汉中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日作出(2020)陕0702民初271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于2020年7月2日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本院同日立案转执行局办理。现将执行实施情况通报如下:

1、执行局于2020年7月2日依法解除冻结被执行人汉中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汉中开发区支行(账号为61050165711100000321)账户的存款100万元;

2、执行局于2020年7月9日依法解除查封担保人张XXX、周XXX名下坐落于汉台区XX路XX座XX大厦XX层XX室房屋(房权证号:陕2017汉台区不动产权第0012298、0012299);

3、执行局于2020年7月9日依法解除查封担保人张XXXX、张XXXX名下坐落于汉台区XX路XX苑XX号楼XX层XX室房屋(房权证号:陕2018汉台区不动产权第0015535、0015536)。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702执保200号案件执行实施完毕,于2020年7月14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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