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高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在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项目中占用綦江区赶水镇藻渡村11社张宗开的自留山(小地名反背)和张家模的自留山(小地名下山猫)处的一般商品用材林地面积4.167亩,计2278平方米,被责令一个月内恢复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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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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