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兴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伊金霍洛旗林业和草原局、鄂尔多斯市兴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内06执137号

申请执行人伊金***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xxxxxxxxxx,住所地伊金***阿勒腾席热镇文明西路。

法定代表人赵海录,系该局局长。

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兴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xxxxxxxxxx,住所地东胜区宝日陶亥东街(公园内)。

法定代表人牛巨才,系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伊金***林业和草原局和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兴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内执他276号指定管辖的复函。裁定如下:

申请执行人伊金***林业和草原局和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兴东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一案由伊金***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小军

审判员  杨 平

审判员  弓艳兵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刘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