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璟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璟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津0112执7647号之五 申请执行人**璟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自贸区响螺湾旷世国际大厦A座1704-8764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海河工业区聚兴道9号7197。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璟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津南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长期和解协议,均同意案件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津0112执764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