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6执21312号
**璟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湖滨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璟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湖滨广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87616.5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87616.56元,执行费2714.00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璟樾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沪仲案字第0049号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