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保光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某某哈尔农垦克山农场某某电力物资经销处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哈尔市碾子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黑0207执保12号
**哈尔农垦克山农场***电力物资经销处、黑龙江保光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黑龙江保光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黑0207民初16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解除**哈尔农垦克山农场***电力物资经销处的暂停支付黑龙江省九三人民法院(2020)黑8110执251号案件的执行款460417元的保全措施。解除***在中国农业银行碾子山支行0815××××8801账户上存款30000元的冻结。本案已经解除保全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