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前**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721执1376号
吉林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前**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吐村民委员会: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吉0721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吉林和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前**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前********吐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22年7月18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1514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