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富平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陕0528执保40号
民事审判二庭: 申请人陕西安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保全一案,2020年6月2日立案并移交执行局实施保全。 依据(2020)陕0528民初16号民事裁定书,我局依法对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相关财产实施了冻结及查封的保全措施(详见财产控制反馈信息表),本案保全措施已实施完毕。 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现将该结果通知你庭,请你庭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通知或送达案件当事人。 本院(2020)陕0528执保40号案件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