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京0112民初8602号
原告:北京翔荣丰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北一街甲12号院7号楼12层3单元1211。
法定代表人:杨长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大利,北京兴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诚信中奥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逸园16号楼(住宅)808室。
法定代表人:王忠林。
原告北京翔荣丰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诚信中奥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北京翔荣丰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翔荣丰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翔荣丰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刘相斌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赵 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