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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活动,施工方案未报备、临时工程未经批准及未按要求采取修复恢复措施,依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罚款壹万贰仟元整(绍越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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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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