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太宇(沈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睿能太宇(沈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与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02民初2086号
原告:睿能太宇(沈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住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67868121X3。
法定代表人:靳磊。
被告:***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774837357B。
法定代表人:徐朋业,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睿能太宇(沈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8日立案。2021年2月26日,原告睿能太宇(沈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睿能太宇(沈阳)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萍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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