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浙0205执777号
浙江康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远东国际桥梁建设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浙江康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上海远东国际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2018)浙02民终73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浙江康诚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8年05月03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上海远东国际桥梁建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浙0205执77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