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8执恢88号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大象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振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靖边县万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自愿达成长期履行和解协议。现被执行人已按照协议内容足额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大象投资有限公司向本院书面递交结案申请。
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并被执行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足额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8执恢8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