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吉林省宇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721执136号
***、吉林省宇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吉0721民初314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吉林省宇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已于2023年1月11日立案。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执行费320元已由被执行人交纳,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