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群兴建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沈阳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0114执708号
沈阳群兴建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与沈阳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304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0450元,余款、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申请人申请放弃。至此,沈阳群兴建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14民初13674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双方无其他纠纷,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珏元
书记员  黄 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