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双兴建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与沈阳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1)辽0114执1874号
沈阳双兴建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与沈阳锅炉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4月28日将该款转付给沈阳双兴建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沈阳双兴建筑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14民初17948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昕明
书记员  李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