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鲁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钧石设计营造有限公司与江苏鲁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汉皇印象江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202执363号
江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汉皇印象江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苏州钧石设计营造有限公司与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苏1202民初5371号民事调解书。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扣划了江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9931.83元,其中1526元转执行费,剩余款项108405.83元已退还给苏州钧石设计营造有限公司。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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