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1302执5504号
江苏通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市富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的(2019)苏1302执5504号江苏通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市富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9)苏1302民初5147号民事调解书,申请人向我院申请执行459132元及相关利息。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市富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行420419元,并缴纳执行费6207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江苏通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已自愿放弃。2020年10月30日,申请执行人江苏通和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我院书面申请结案。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