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浙0602执5430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0602诉前调确1491号民事裁定书,于2023年10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绍兴市袍***新型建材加工场与被执行人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浙江环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16648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16500元,执行费148元),为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结案,本案执行依据(2022)浙0602诉前调确149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