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来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来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省延安市三秦果业专业合作社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02执保720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来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天衢工业园果园路16。
法定代表人:张志显。
被申请人:陕西省延安市三秦果业专业合作社,住所地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西桥头45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男,1969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蒲城县××路××乡××村××组。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中国农业银行6228××××0913账户存款30000元,实际冻结2734.6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1)鲁1402执保720号案件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米红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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