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圣宇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与某某、西藏圣宇建设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改则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8)藏2526执47号
申请执行人***,男,,住所地湖北省监利县。
被执行人佘兵,地址四川省苍溪县。
被执行人西藏圣宇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法定代表人余力斌。
申请执行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藏2526民初31号判决书,于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撤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常  伟
审判员 尼玛扎西
审判员 尼玛曲珍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索朗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