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113执2872号
申请执行人:济南凯丰数控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长清区经济开发区华德路**。
法定代表人:刘振堂,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江***电气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新坝镇五一村/div>
法定代表人:时勇,该公司董事长。
本院在执行济南凯丰数控机械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江***电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113执287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董 岩
人民陪审员 刘延云
人民陪审员 刘岩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韩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