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381执1172号
申请执行人:***,女,汉族,生于1964年7月8日,住阆中市。
被执行人:四川高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负责人:蒲天伟。
住所地: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街道××路××段××号。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四川高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伤待遇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280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2807.00元,被执行人四川高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100号仲裁裁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