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重庆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重庆市**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53民初5084号
原告:***,男,1966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广电大厦综合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5203848247J。
法定代表人:肖阳举,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重庆泰升律师事务所。
原告***与被告重庆力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23日立案,原告***于2019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1920元,减半收取计960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巧
书记员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