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626执254号
***与杨志成、鄂尔多斯市兴林建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16400.00元,其中,本金800000元,案件受理费6000元;执行费10400元。本院已于2020年05月22日将该款转付给***。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内0626民初985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乌审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七日
执行员 王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