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华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株洲新迈克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203执恢54号
申请执行人:株洲华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县。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株洲新迈克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株洲华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株洲新迈克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