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蒲集团冀唐建设有限公司
1 因高新道与学院路交叉口西行500米南侧高新国际科技产业园A-01、02项目工程未使用冲洗设备对出入车辆进行冲洗,施工工地出入口周边的道路上存留少量泥土造成扬尘污染,依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四条第一项
2 因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被罚款三万(唐北综罚决字
3 因张思庄平改楼五期(F区)二标段工程5#楼塔吊附着与建筑主体固定方式与专项方案不符;5#楼塔吊附着连接螺栓非高强螺栓,且非双螺母,外露丝扣数量不足,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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