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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703执508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嘉恒建设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嘉恒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宏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21)浙0703民初2982号 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22年2月21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已收到被执行人执行款人民币1762816元整,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