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玉潭镇正良预制构件经营部、湖南恒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182执保332号
宁乡县玉潭镇正良预制构件经营部
湖南恒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宁乡县玉潭镇正良预制构件经营部与被申请人湖南恒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宁乡县玉潭镇正良预制构件经营部于2023年3月29日立案申请的(2023)湘0182民初170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要求解除被申请人湖南恒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润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按照申请解除保全的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完毕。
宁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