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某某有限公司;四川某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5)川0107执297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四川轻立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新津县五津镇复兴街53号4栋1层。 申请执行人:四川邑都腾飞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大邑县晋原镇仁和街X号1栋1层。 申请执行人:四川西格玛建机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蜀汉路89号。 申请执行人:成都安筑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高新区天晖中街56号1栋14层X号。 被执行人: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五路X号。 四川轻立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邑都腾飞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四川西格玛建机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安筑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一案,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4)川0107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2024)川0107民初X、X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的规定,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应当向四川轻立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邑都腾飞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四川西格玛建机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安筑商贸有限公司支付1,X,X元,执行费合计:23,X。因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四川轻立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邑都腾飞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四川西格玛建机租赁有限公司、成都安筑商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了如下的财产调查及执行措施: 一、通过邮寄送达、短信送达、电子送达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未向本院申报财产; 二、向被执行人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已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的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查明情况如下: 1.查明被执行人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有银行账户,现该账户暂无可供执行存款,本院于2025年2月21日将上述银行账户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2.查明被执行人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有车牌号为:川A**、川A**、川GB3F**、川G1HK**、川A64D**、川A**的6辆汽车,本院于2025年3月12日将上述车辆予以查封,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协助扣押,现该车去向不明,暂未能实际扣押。 四、通过委托调查、电话联系、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被执行人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所在住所地、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调查,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 本院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共计已执行到位0元,本案债权尚未实现。 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与本院(2025)川0107执3666、3174、3267号案件被执行人一致,所控制的财产同一,为便于执行,(2025)川0107执3666、3174、3267号案件可合并至本案执行。除上述未实际扣押车辆之外,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已向申请执行人电话告知上述执行进展情况,申请执行人未提供其他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未提出异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2024)川0107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2024)川0107民初X、X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四川轻立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对已查封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逾期申请的,由申请执行人担负不利后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不服本裁定的,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 附: 序号案件案件名称承办人立案日期标的执行费执行依据1(2025)川0107执3267号成都安筑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5年2月24日565161.58051.62(2024)川0107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2(2025)川0107执3174号四川西格玛建机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2025年2月21日477760.247066.4(2024)川0107民初X号民事调解书3(2025)川0107执3666号四川邑都腾飞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2025年3月4日392712.595790.69(2024)川0107民初X号民事判决书4(2025)川0107执2979号四川轻立方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四川星慧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5年2月19日1841282661.92(2024)川0107民初X号民事调解书合计1,X,X元23,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