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陕0104执746号
陕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宝鸡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陕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宝鸡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709112.79元。本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标的为709112.79元,执行费9491元,被执行人已缴纳。申请执行人陕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2)陕0104民初469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2)陕0104民初4691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