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友电器有限公司

广东嘉友电器有限公司与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606民初13698号
原告:广东嘉友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广佛公路东侧、文昌路北侧房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193547263P。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
被告: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君兰社区怡福路**北滘国际财富中心**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570153121M。
法定代表人:***。
原告广东嘉友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顺德嘉友天旨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日立案,原告广东嘉友电器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广东嘉友电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