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凤冈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327执1436号
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0327民初1095号民事调解书,受理江门市三赢照明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内容为:由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江门市三赢照明有限公司不当得利30,7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339元,并承担执行申请费361元。执行中,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31,400元,该款用于兑现申请执行人欠款31,039元(含案件受理费339元),缴纳了执行申请费361元。
本案申请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作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