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内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6)内0602执1377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现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被执行人内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内蒙古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内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鼎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经合议庭合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温智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  康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