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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

某某、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1026执保456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云南天星实业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2022)桂1026民初816号民事裁定书之三,裁定对被申请保全人云南满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价值为266976.90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保全期限十二个月。本院将被申请人财产情况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明确表示,自愿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撤回对云南满皇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予以准许。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