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106执保2343号 原告:河北惠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固安县礼让店乡关各店村。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揽军路34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河北惠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辽0106民初15677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于2022年11月7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告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045万元或查封其他等价值的财产,并提供保函作为担保。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告辽宁省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人民币1045万元或查封其他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张 凡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  于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