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云3422执保3号
文声武:
文声武与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474532.8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成功保全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账户53×××85内的存款2474532.83元;成功保全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德钦县交通运输局的工程余款。至此,文声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3422民初247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3422执保3号
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文声武与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474532.8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成功保全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账户53×××85内的存款2474532.83元;成功保全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德钦县交通运输局的工程余款。至此,文声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3422民初247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云南省德钦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云3422执保3号
云南省德钦县交通运输局:
文声武与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德钦县交通运输局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474532.83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成功保全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账户53×××85内的存款2474532.83元;成功保全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责任有限公司在云南省德钦县交通运输局的工程余款。至此,文声武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云3422民初247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