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沈阳市山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保全人沈阳市金碧印刷厂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91执保376号
沈阳市山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沈阳市金碧印刷厂(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沈阳市山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沈阳市金碧印刷厂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立案,申请保全标的4000000元,现已部分保全。沈阳市山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2)辽0191执保376号案件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