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784执1469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潍坊中源物资有限公司申请安丘中成贸易有限公司、广东宏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正周劳务建筑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航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2011)鲁0784民初6384号】,因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3)鲁0784执1469号案件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