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604执3554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浙0604民初4879号民事判决书,于2023年8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航科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付款。鉴于系和解长期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近期执行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和解长期履行结案方式的要求,现对(2023)浙0604执3554号案作结案处理。
若被执行人未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