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
>
司法风险
>
裁判文书详情页
四川精华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信息
诚信信息
荣誉信息
企业人员
项目经理
资质信息
工商信息
司法风险
四川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225执141号
四川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四川省九寨沟县人民法院(2016)川3225民初256号民事调解书,你应承担案件受理费77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四川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自动履行775.00元。至此,(2016)川3225民初25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被执行人诉讼费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六日
首页
查企业
查中标
查资质
未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