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罗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某某建筑模架租赁有限公司与上海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沪0113民初17617号 原告:上海**建筑模架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福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建筑模架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上海**建筑模架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予以免收。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