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永研净化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广州永诺净化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粤0309执保3712号

申请人**,男,2000年8月17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重庆市垫江县。

被申请人广州永诺净化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12号第五层501单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6094105275E。

法定代表人陈亮。

上列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粤0309民初1505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广州永诺净化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625830.46元的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执行员 袁 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书记员 黄文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