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0212执1521号
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7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青岛联众建设劳务承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81159元,执行费1117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2015)崂民二商初字第112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