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0281执恢213号
申请执行人:青岛磊鑫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扬州西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667186490。
法定代表人:宋学云,董事长。
被执行人:青岛东苑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北京路5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727816385Q。
法定代表人:郑文,董事长。
被执行人: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三里河村民委员会,住所地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三里河村。组织机构代码K2361161-9。
法定代表人:刘振芳,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鲁0281执恢213号执行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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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