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们市富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图们市富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民间借贷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吉2402执保48号
申请人:图们市富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图们。
法定代表人:***,公司执行董事。
被申请人:***,男,1962年9月20日出生,住延吉市。
申请人图们市富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图们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2402民初122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图们市富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和案外人***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在延吉市太平街),申请保全期限为一年。案外人***、***自愿提供二人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作为担保财产。
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19年10月23日立案,并于2019年10月24日查封被申请人***、案外人***共同共有的坐落在延吉市太平街,查封期限为一年;同日查封案外人***、案外人***共同共有的坐落在图们市,查封期限为一年。
现本院已将上述裁定事项保全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通知如下:
图们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2402民初1224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内容保全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