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东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之规定被责令立即改正,并被罚款人民币30000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
  • 时间:

    2021-05-14

相关诚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