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6971号
天津市惠阳***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南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津市惠阳***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与天津南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8806.5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9588.55元,其中,申请执行款58806.55元,执行费782元。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天津市惠阳***能化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津0116民初3662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