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0524执606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83年1月4日生,住柳河县。
被执行人:吉林省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与吉林省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566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2023年5月17日缴纳5668元。至此,***申请执行的(2022)吉0524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